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 15% 测算器
计算规则
- 应纳税所得额 = 年收入 − 60,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 − 专项扣除 − 专项附加扣除 − 其他扣除;
- 应纳税额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(3%–45% 七级超额累进)计算;
- 免征税额 = 应纳税额 − 应纳税所得额 × 15%,小于 0 时不享受。
使用前提
本测算假设你符合海南自贸港高端紧缺人才条件(居住天数、收入或人才认定等),并且全部收入为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。条件详见个人所得税 15% 政策解读。
结果仅供参考,不构成税务意见。实际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准。